《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明确称:【Japan shall be permitted to maintain such industries as will sustain her economy and permit the exaction of just reparations in kind, but not those which would enable her to re-arm for war. 】 (“日本将被允许保留维持其经济并作出赔偿的工业,但不包括能使她重新为战争而武装的工业”)。日本无条件投降时表示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 如今日本已经通过 所谓新安保法,其关键内容是日军可以先发制人,在日本没有受到攻击时,抢先对他国发动攻击。 这一概念意味着日本已经撕毁其投降书,悍然向战胜国挑战。未来中国将险象环生。 最大的威胁当然是日本的核武化。一旦日本军国主义掌握大规模杀伤武器,以其凶残与冒险,对文明世界构成的生存威胁极大。中国必须严密监视日本在这方面的一举一动。在日本达到临界点之前及时予以制止。 在常规武力方面,日本在未来数年可能将大规模扩军备战。 中国应该在钓鱼岛附近采取更为强有力的维权措施,争取在日本军国主义完成全面武装之前彻底解决相关问题。
李克强在德国波茨坦的访问中,强调波茨坦公告是战后国际秩序的确定性文件,日本人任何企图翻案的企图都将遭致世界正义力量的坚决反对。李克强特别强调了《波茨坦公告》第八条。 这一条内容是:【 八、 开罗宣言 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 北海道 ,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开罗宣言是由罗斯福、蒋介石、丘吉尔发布的,该宣言宣告,日本窃取的领土必须被剥夺。 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则更进了一步,规定日本主权只限于 本州, 北海道 ,九州,四国及“吾人”决定的小岛。 正如我在《琉球主权待定》一文中指出, 【波茨坦公告的第8条确定了日本的主权范围: "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中文翻译是:"开罗宣言的条款必须实施,日本的主权必须限制于 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 注意这里的“shall"并非表示将来,而是法律用语中表示强制性的意思,也就是没有商量、变通的余地。这个条款唯一不确定的地方是“ 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这个短语。什么是小岛(“minor islands")没有在公告中定义,但根据 一般的定义MINOR ISLAND是面积小于2平方公里的岛屿 。因此,琉球群岛的大岛(几百到上千平方公里)不满足这个定义,也就不属于日本的主权范围。而且,即使对于小岛的主权,这个“决定”权在“我们”(we),也就是美、中、英三国。任何一国单独作出的”决定“是无效的。】 强调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等于强调琉球主权不属于日本。 中国应该大力支持琉球人民的民族自由与独立。 http://www.zhenzhubay.com/fup/up/2/38ac9a8.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