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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纽约市长涉权钱交易?
热度 2 MingHao 2016-4-27 08:50
这起丑闻风波从联邦一项贪腐大调查开始,铁腕检察官巴拉拉和FBI联手,牵扯出一张纽约市的腐败大网,其中包括两位犹太商人和市警局20位高层的权钱交易,而两位商业大亨都是市长白思豪的金主,曾为他的市长竞选募款,因此这项调查顺藤摸瓜,也把矛头指向了白思豪本人2013年的竞选募款。 随后,调查范围逐渐扩大。2014年,刚刚上任市长的白思豪野心勃勃,想在州府选举中也插上一脚,帮民主党夺回州参议会,顺便也在州府安插进自己的心腹。上周五,选举委员会的一份内部备忘录被泄露,文件指责白思豪的团队为州参议员候选人“蓄意且明目张胆地”违法筹款,把几十万元大笔捐款先送到地方民主党部“洗钱”,再分成小笔捐款转手给候选人,从而规避捐款的上限要求。哎,这不就是咱们熟悉的“人头募款”吗? 而比违规募款更严重的是,纽约市的商人怎么会平白无故捐款几十万给上州的参议员候选人呢?是不是白思豪市府许诺了这些捐款人,日后将给他们政策优惠作为回报呢?这就涉及权钱交易的大忌了。一些支票的备注栏甚至写着“捐款来自市长”,成为白思豪难以逃脱的铁证。 尴尬的是,最后白思豪支持的三位候选人全部落败,搞得他不仅和州参议会的共和党人关系很僵,再难达成任何政策协商,更因为违法捐款而惹得一身骚,陷入政治和司法泥潭。除了联邦检察官巴拉拉,现在曼哈顿地方检察官万斯也已介入调查此案,两个检察官双管齐下,显示出案情并不简单。 身处丑闻漩涡,白思豪的声望已经跌至谷底,最新民调显示,只有35%的纽约人仍然支持他。民间还有机构在筹备一场市政厅外的千人示威,要求白思豪立刻下台。白思豪“主演”的这一集“纸牌屋”目前来看可以说是满盘皆输。 当然,这背后水也很深,白思豪和州长库默新仇旧怨一箩筐,白思豪就指着鼻子说那份选举委员会文件泄露,是州长库默捣的鬼。还有传言说,库默已经在物色新人,准备在明年的市长选举中把白思豪拉下马。但贪腐丑闻暴露出了白思豪Pay to Play“花钱玩政治”的投机心态和政治操守的弱点,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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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检察官推荐: Peter Liang不用坐牢
热度 6 ojx111 2016-3-24 09:48
http://www.nytimes.com/2016/03/24/nyregion/prosecutor-wont-seek-prison-for-peter-liang-ex-officer-convicted-in-killing.html?_r=0 Prosecutor Won’t Seek Prison for Peter Liang, Ex-Officer Convicted in Killing The Brooklyn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 announced on Wednesday that it would not seek prison time for the former New York City police officer convicted last month in the fatal shooting of an unarmed man in a housing project in East New York. In a statement, the district attorney, Ken Thompson, said the case was about “justice and not about revenge,” and recommended that the former officer, Peter Liang, receive five years of probation, including six months of home confinement, when he faces sentencing next month. “Mr. Liang has no prior criminal history and poses no future threat to public safety,” Mr. Thompson’s statement said. “Because his incarceration is not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public, and due to the unique circumstances of this case, a prison sentence is not warranted.” Mr. Liang was on patrol in a stairwell with his partner in the Louis H. Pink Houses on Nov. 20, 2014, when his gun fired and a ricocheting bullet struck and killed Akai Gurley, a 28-year-old black man who was visiting his girlfriend. The killing of Mr. Gurley came barely four months after an another unarmed black man, Eric Garner, died in a confrontation with the police on Staten Island, and the two deaths pulled New York into a national debate over race and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 little more than more than a year after Mr. Gurley’s death, a state grand jury indicted Mr. Liang on charges that included manslaughter. He was convicted on Feb. 11, and then fired by the Police Department. On Wednesday, Mr. Gurley’s family denounced the prosecutors’ decision. “We are outraged at District Attorney Thompson’s inadequate sentencing recommendation,” the family said in a statement. “Officer Liang was convicted of manslaughter and should serve time in prison for his crime. This sentencing recommendation sends the message that police officers who kill people should not face serious consequences.” Mr. Thompson’s statement, which was accompanied by a formal sentencing letter, serves only as a recommendation to Justice Danny K. Chun of State Supreme Court in Brooklyn, who is scheduled to hand down the sentence in the case on April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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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莫虎:梁彼得还有机会 律师应在五方面继续挖掘
MingHao 2016-2-14 08:52
莫虎 为什么没有早点介入? 莫虎认为梁彼得一案结果已出,虽然令华社哗然,但是更要理性面对。目前梁彼得案虽然陪审团已经作出裁决,但是并非梁彼得一点机会也没有。   莫虎表示,美国法律规定法官有最终裁决权,因此可以推翻陪审团的裁决,只要其认为裁决结果与法理推断有着较大出入时,即可否定陪审团的裁决。目前唯一的机会,也就是梁彼得的律师拿出新的证据来支持梁彼得并非有意要枪杀葛利,同时也希望法官可以从法理以及检方所提供的证据深思熟虑。 莫虎还表示,目前梁彼得律师应该在以下5点继续挖掘证据以及法理依据: 一,梁彼得有没有权利拿枪? 二,枪支走火算不算意外? 三,梁彼得是否意识到枪支走火后其行为所承担的风险? 四,在枪击发生后的4分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五,梁彼得抢救葛利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能力抢救葛利?   莫虎认为,如果梁彼得律师可以让法官重新认真地按照法律专业角度去审视此案,也许会得出与陪审团大相径庭的结果,只要法官认定检方的副检察官侵犯了梁彼得的权利,违反了常规程序,梁彼得就有翻案的可能。果真如此,就不用继续上诉至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甚至是联邦法院。   莫虎认为,梁彼得在当初执勤政府楼时存在过失,但是其最大的错误在于被起诉后对于自己命运处理得不够理性。他认为,美国警察是美国公职人员,在其权力范围之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武力。一旦因为使用武力致人死亡确要对簿公堂的话,大部分警员都不会让陪审团来裁决。   莫虎解释说,警员使用武力必须在一个特定环境下,一切流程是有严格的司法界定的。遇到问题,警察不能乱开枪,但也不能不开枪,武力可以致人死亡,因此警方开枪的一切过程都要经过法理的严格检验。因此只有拥有完备法律知识的人,才可以最终决定警方开枪是否具有法律合理性。   莫虎认为, 梁彼得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其更换律师后,提出要求陪审团进行裁决 ,而非让对法律最权威最了解的法官断案。“也许梁彼得的律师认为,该名韩裔法官任职法官时间并不长,其还有曾作为检察官十几年的履历,同时在多起警方枪击致人死亡案后的非常时期,这都为梁彼得最终能否脱罪带来负面影响” 莫虎说。   其次,莫虎认为, 梁彼得是一名并不会“说话”的警官 ,由于其语言表达不够流利,因此其律师很有可能告诫梁彼得不要将自己暴露在陪审团的质询下。因此,梁彼得采取了回避的姿态,将表现自己无辜的机会白白放弃。让陪审团没有办法了解梁彼得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莫虎认为, 梁彼得最终没有得到纽约警方的全力支持,他可以说被自己的“老东家”抛弃了 。同时梁彼得一案让纽约警方非常难看。自己的警员被判有罪,这本身就说明警察的体制出现了严重问题,这不仅是纽约警察的问题,而是全美警察的问题。背后则是对未来警方新警培训制度,再到执法体系提出了新的考量。   莫虎表示,梁彼得是在身穿制服,在其管辖的区域内执勤时不幸枪支走火击中青年葛利,梁彼得有权力采取一切他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来制止犯罪。而其正是在这种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出现意外,但最终法律并没有保护好这样一位工作中的警员。如果说负责, 纽约市警总局也应该负有相当的责任。   莫虎表示,陪审团的裁决再一次给纽约警局响亮的回应。这就是他们针对政府楼巡逻的政策是否需要进行大改,是否要继续将它们的警员置于危险之中,还不被法律所保护。这将直接导致警员继续执行此项任务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莫虎还认为,不但政府楼巡视制度需要修改章程,新警的训练以及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都要进行大调整,在处理突发案件前后可以看到纽约警员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这是不能被容忍的。   莫虎最后表示, 是体制的漏洞把一直按规定执行任务的梁彼得推向了极度危险的境地,反过来全部的责任却都要梁彼得一人承担,这是严重的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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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ZT: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黑洞
热度 3 天涯过客 2015-3-1 21:45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frontend.php?page=1act=articleblogId=65884date=201502postId=36119 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黑洞 尼罗河 (2015-02-27 06:32:00) 下一个 大陪审团制度源于聯邦憲法的權利法案,以保障普通公民的權利不受政府權力的侵犯。憲法第 5 條修正案規定,除非大陪審團提起公訴,人民不受死罪或其它不名譽罪的審判。 所谓的陪审团( Jury ),其实就是 “ 公民审判团 ” ,这些公民中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也没有多少与断案有关的专业知识,但法律却赋予他们判案的权力,决定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联邦大陪审团( grand jury )由 16 至 23 名陪审员组成。根据法律规定,所有联邦法院起诉的重罪,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这一关;许多州也规定重大刑事案件应当经过大陪审团的审议,只有少数州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的审议。 大陪审团的主要作用是听取检察官的报告,检视证据,决定是否起诉被告。对于重罪( felony )的指控,必须通过大陪审团的审查,决定是否以该指控的罪名起诉嫌疑人。嫌疑人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直接要求进入审判程序,相当于放弃免予起诉的机会。 大 陪审团的是保审理过程是保密的,只有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和证人参加,外人不得入内。在大陪审团就是否起诉表决时,检察官也不得在内。大陪审团只听取公诉一 方的证据和意见,而不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所以,检察官只要说服大陪审团,案件就可以顺利进入起诉程序。在弗格森枪击案中,地方法院的大陪审团通过审查,否 决了检察官的起诉意见,所以,嫌疑人至少目前不用上法庭了,也就谈不上有罪了。 从 大陪审团法律机制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审判可以由检察官一人操纵。如果检察官意图庇护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利用其对案件事实资源的掌控对大陪审团产 生影响,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所以弗格森枪击案的当事人其实是逃脱了法律审判。而纽约梁警官则是面临本来就应该接受的法律审判。 一 个警察在黑暗中打出一枪子弹击中受害人。他理当受到起诉经过法庭辩论决定是否有罪。那么在光天化日下面对受害者连发数枪将其击毙的警察免于起诉就非常不合 理。而这就是大陪审团的存在造成的奇怪现象。大陪审团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制造了一个制度性的法律黑洞,成为美国警察滥用警力公器私用的庇护所。 =============================== 评论 没头没脑 2015-03-01 01:20:44 回复 悄悄话 不排除首先杀人灭口的成分,但是在美国至少警察伪造现场的成本是巨大的,弄不好偷鸡不着蚀把米,把罪弄的更大。有一个公安朋友到悉尼留学无话不谈。其父亲 也是检察官,其父亲问他如果他平时与他人发生暴力冲突怎么处理,朋友说我打残他。他父亲说不,你要打死他。这叫死无对证。你是公安所有的解释都朝着有利你 的方向引导的。 没头没脑 2015-03-01 01:08:28 回复 悄悄话 大陪审团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审判程序,节约纳税人的钱。有证人和当事人的陈述基本上大陪审团已经相当明了案情。在这样的国度中你要刻意栽赃一个无辜的人, 是有严重后果的。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你听说过美国人为伸冤自己自焚的吗。每一个制度都有缺陷,但是这绝对比没有陪审团的制度要优良100倍。就以中 国的传统说法来说法不外乎人情,就是有这样的人情因素在内也不是法官个人能够作决定的,必须要打动陪审团的心才能起到效果。 XYZ3 2015-02-28 23:01:17 回复 悄悄话 不要把梁警官和Ferguson的事情相提并论。 梁的事情,没有任何证据死者有袭击警察的行为。 Ferguson那个死的,有证据他探入警车于警察搏斗。 还有,他身中6-7枪,其中2-3枪在手上,没有一枪显示他手臂高举。 致命的一枪是从头顶往下,合理的解释是他低头向警察冲。 否则如果真的是举手投降,就算警察开枪,他应该往后倒,子弹怎么可能从头顶进入? 山地 2015-02-28 22:33:37 回复 悄悄话 那么在光天化日下面对受害者连发数枪将其击毙的警察免于起诉就非常不合理。 仔细看警察自己的证词就知道他是在当街枪毙,还撒谎。 那个黑人不是好东西但不应该当街枪毙。 Wiserman 2015-02-28 21:23:09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老霉/煤OldMike' 的评论 : 你确实是一个洋奴小瘪三,没有用的东西,你羞辱了你的父母。 你是“溜进洋大人家来当人家殖民的”,我是堂堂正正的被留下来的,是教化当地人的。 而你是低级小丑呀。 你那一点钱就烧包了? 烧死你算了! 小人动口 2015-02-28 17:34:14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linna118' 的评论 : “让这些大部分高中都是勉强读完,基本的逻辑思维都很吃力的美国来断案就是天大笑话。我要是落到那地步,根本不会期望公正。只会自认倒霉。” 大陪审团,陪审团的目的是限制检察官,法官的权利,是为你加的保护。 起诉你的是检察官,不是陪审团。想想看,检察官已经起诉了你,政府已经认为你有罪,这时,你相信法官吗?还是相信一群“笨”但无利益冲突的美国佬? linna118 2015-02-28 17:12:35 回复 悄悄话 让这些大部分高中都是勉强读完,基本的逻辑思维都很吃力的美国来断案就是天大笑话。我要是落到那地步,根本不会期望公正。只会自认倒霉。 小人动口 2015-02-28 16:42:17 回复 悄悄话 楼主搞反了吧。在美国,检察官如果不想起诉,根本不会立案。大陪审团的目的就是要限制检察官的权利,防止滥用权力;而不是推压检察官起诉。 换言之,如果迫于公众压力,检察官起诉某人,但故意放水,导致大陪审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话,该检察官是不能拿大陪审团做挡箭牌的。对公众而言,检察官没有立案与大陪审团否决是一样的:都是检察官无能的表现。 老煤OldMike 2015-02-28 14:12:54 回复 悄悄话 尼罗河兄呀您的见介很有道理,但可惜是局外人之见也,但真正的情况却刚刚与您想象的相反,身为检察官者,一辈子没几个人,会有机会碰上能够让自己成名的, 或受公众关心的大案子,大部分都是做些偷鸡摸狗,打架抢劫,少量的毒品买卖,做鸡卖淫的小案子,能有运气碰上这种能让自已成名,并能够让自已在功绩表上纪 录的案子,不管那一个检察官都会像fly见到血一样,钉住牢牢不肯放,不但不会放松,而且还会拼命撕咬,因为他面对的不但是也懂得不少法律的警察,而且还 会面对警察公会找来的有经验的大律师对手, 尼罗河 2015-02-28 12:44:00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老煤OldMike' 的评论 : 『身为检察官,他不会庇护论何人,他也不认为这个疑犯是老几,他的责职就是想尽办法把疑犯送上法庭』 这是理论上的,大部分情况也是事实。但是,在本系统人出问题的时候,比如警察成为当事人。情况就会发生改变。他们就有帮助当事人脱身的利益牵扯。 尼罗河 2015-02-28 12:41: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ys254' 的评论 : 也可以都必须起诉。 尼罗河 2015-02-28 12:40:2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北美耕夫' 的评论 : 这里的根本症结在不公开审理,没有律师出席。证据基本由检察官掌控。大陪审团理论上可以独立调查,但是基本没有用这个权利。 尼罗河 2015-02-28 12:37:5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xp@windows' 的评论 : 能不能不要与法制还有待进步的国家比。 尼罗河 2015-02-28 12:36:09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懒风' 的评论 : 谢谢评论。大陪审团办案的初衷是防止司法机构滥用职权任意起诉公民。但是,也给某些特殊人逃避司法审判制造了机会。 窗外细雨 2015-02-28 12:04:42 回复 悄悄话 I believe in the grand jury system. But the prosecutor is the colleague of the policeman involved, in both cases of MB and EG. They are human beings and they can be easily biased, I do not believe the justice can be delivered in this kind of setting, definitely many many similar cases exist. I understood how african people and many others feel. Therefore, the justice system needs to be changed, and will be changed. 北美耕夫 2015-02-28 10:03:3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不准撒泼 北美耕夫 2015-02-28 10:02:36 回复 悄悄话 不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美国司法制度尽管不完美,相比较之下,却是最合理的。大陪审团让那些凭检察官一手操纵法律的可能性得以减少。 mn1998 2015-02-28 07:36:54 回复 悄悄话 总比由领导说了算好。在中国不知有多少人在年年上访。各省市还有截访办阻止人员进京。内蒙呼格父母也是多年来无数次到北京高院喊冤。 老煤OldMike 2015-02-28 04:05:43 回复 悄悄话 Wiserman腿子爷爷呀,写点东西出来,骂大街的东西,非文化城内君子所为也,俺也与您一样在洋大人家当殖民,不要说这辈子钞票是绝对花不光了,就算花光,洋大人也不会让俺饿着,您可放心, cys254 2015-02-27 21:32:07 回复 悄悄话 大陪审团的作用是起诉,不是审判,更不是判决。 没有大陪审团的话检察官自己就可以决定不起诉,根本用不着“利用其对案件事实资源的掌控对大陪审团产生影响“,多挠一个弯子。 Wiserman 2015-02-27 21:13:09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老煤OldMike' 的评论 : 老霉/煤OldMike就是洋派邪教共惨黑帮, 你不是饿死,病也会把你病死。 你赚的钱很快就丢掉的,丢光光。去死吧! 混蛋! 兰花地主 2015-02-27 21:06:07 回复 悄悄话 别的不说, 你文中引用弗格森的例子是不对的。 你是在美国吗?任由黑人犯罪,却没有警察敢去制止,那样圣路易斯就离底特律不远了。实际上,在黑人聚集的北圣路易斯,和底特律没啥两样了。 F-U 2015-02-27 20:35:3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xp@windows' 的评论 : 说到点子上了。 xp@windows 2015-02-27 19:50:26 回复 悄悄话 美国的司法制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中国的司法根本就没有制度,全凭政府说了算。 笑话是:中国什么法最大?答曰:领导的看法! ahhhh 2015-02-27 19:49:54 回复 悄悄话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没有大陪审团,检察官和法官就定了要不要起诉。有了大陪审团,就多绕一个弯,减少黑箱操作。 难道你喜欢未审先判,政治定罪的系统吗? 老煤OldMike 2015-02-27 16:31:14 回复 悄悄话 Wiserman ,,, 回复 '老煤OldMike' 的评论 : 所以你不要做洋奴 --- 认为美国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中国人要有超越的志气。 -=============================== 腿子爷爷呀,说您设文化就是没文化,说你没修养就是设修养,一开口就喷粪啦,你自已难道不是也跟在坐各位一样,心甘情愿溜进洋大人家来当人家殖民 的吗?奶奶说的,有有志气就滚去洋派邪教共惨黑帮的地盘,她还说像你这种没教养的腿子,就算饿不死你,病也会把你病死,你以为共惨黑帮在国内会用得着你这 个种下三等六毛腿子,免费给你吃,免费给你医呀, X723 2015-02-27 16:10:28 回复 悄悄话 中國的司法制度好?怎麼這麼多的留貼人不海龜?現在的天朝人說跟做做是两回事,不要當真.姜太公在此百無禁忌,牙兒說話當他放X. Wiserman 2015-02-27 15:11:2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老煤OldMike' 的评论 : 所以你不要做洋奴 --- 认为美国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 中国人要有超越的志气。 老煤OldMike 2015-02-27 14:16:55 回复 悄悄话 Wiserman 回复 很多美国的司法制度是不合理的。 ======================================== 世间上设有十全十美的司法制度,但总比领导说了算,或不要拿法律来当挡箭牌的制度的法官,判案的方法好, 老煤OldMike 2015-02-27 14:11:42 回复 悄悄话 从大陪审团法律机制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审判可以由检察官一人操纵。如果检察官意图庇护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利用其对案件事实资源的掌控对大陪审团产生影响,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 您不懂不要装懂,身为检察官,他不会庇护论何人,他也不认为这个疑犯是老几,他的责职就是想尽办法把疑犯送上法庭,因为这也是他将来出外找工的功 绩表,我曾经也面对过检察官和大陪审团,但因为我曾在律师楼跑过的几年龙套,也当过陪审团,所以根本不怕,并与检察官你来我往的打口水战,把他的好多话给 压住了((当时有两个检察官,前一个年青的与我斗咀,后一个年纪大的给他出主意))当时还有的几个大陪审团成员对我微微的笑,后来案子就让大陪审团给 dismiss掉了 HCC 2015-02-27 13:21:00 回复 悄悄话 那麽在光天化日下麵對受害者連發數槍將其擊斃的警察免於起訴就非常不合理。 I disagree. The evidence concerning Officer Wilson's decision to shoot was plenty. The information available suggests Officer Wilson was justified in firing. I would highly suggest you to review the facts of the case first. At the minimum: you should take a look at the interview of Officer Wilson on CNN (with George Stephanopoulos), where he gave a detailed explanation of the facts. needtime 2015-02-27 13:10:54 回复 悄悄话 光天化日之下的开枪,没啥疑问,都看得到,很容易能达到一个统一的结论:没啥好审的吧。 黑暗中的事情,需要科学手段再现真实,一定需要审查。 懒风 2015-02-27 12:56:33 回复 悄悄话 谢谢扫盲贴,学习了。 设置大陪审团的初衷会不会是为了省钱?意思是先决定案子是否值得审。对于明显不用审的案子,就不需要走漫长的审讯之路了。 Wiserman 2015-02-27 12:49:25 回复 悄悄话 很多美国的司法制度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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