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件中,只要家属原谅杀人罪犯就可以轻判,这是中国正在执行的法律。而在当今的"拜金主义"条件下,一些家属根本就没有人性,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更何况,家属关系非常复杂,有的是夫妻,有的是兄弟,有的是父母,有的是爷爷奶奶......这种复杂的关系,你说谁能代表死者的生存权呢?没有!没有人能够代表死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还有亲生父母杀死儿女的,还有儿女杀死亲生父母的,还有爷爷奶奶杀死亲孙子的,夫妻之间相爱相杀的更是不计其数。这就从反面证明,没有人能够代表死者。那么,谁能够代表死者,只有死者自己能够代表自己。死者死了咋办?谁来为死者维权?是国家。 那么,对于中国国家而言,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金钱、权力和其他都不能代表这种平等,否则就是对人权的践踏。
因此,现在的中国法律,家属代表死者是一个邪恶的法律,是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违背的,必须立即停止和撤消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执行条文。
有的人还以为家属代表死者是一个仁慈的法律,不!恰恰相反,那是一个邪恶的法律!也是对所有生者人格的践踏和尊严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