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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优秀检察官么宁首次承认辞职做律师

已有 7932 次阅读2017-12-31 22:00 |个人分类:时事转帖|系统分类:转帖-军事

12月30日晚,一篇题为《只须心如故》的微信文章在网上传播,作者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原检察官么宁。么宁本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实是我写的”。

这篇文章,是么宁在“李庄案”后,首次就舆论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并公开称自己辞去公职,选择律师职业,“对曾经的法律职业经历,我或将回顾整理,与君分享”。

“八年前的今天,李X案件中我出庭公诉的职务行为引起部分舆论关注。2017年初,我选择新的法律职业道路再出发,衷心感谢大家的关心,现就舆论关切的特定事件回应如下。”么宁在文章开篇如此写道。

接下来,么宁在文章中提到她出庭支持公诉李庄案时,宣读了龚某某的证言,其中有对李庄品格不利的内容,随后文章进行了“庭后回顾”。

“由于客观原因我一直未能回应前述问题,在这场舆论审判中,我已被缺席判决。其间或有个别人士言辞激烈,我愿相信这是基于对法治的关切。”么宁还写道,“我辞去公职,选择律师职业,做法律人的初心未变。对曾经的法律职业经历,我或将回顾整理,与诸君分享。”

这篇文章被发表在微信公众号“么宁的法律平台”中,账号主体为个人,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今年冬至(12月22日),此公众号曾发布过一篇“冬至快乐”的图文,除此之外无其它消息。

12月30日晚,么宁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消息确系其本人所写所发,“这是我个人新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我也希望就声明之外的事实进一步沟通,但希望舆论能够更客观中立,因为以前的舆论已将我定了性”。

该微信文章发出后,李庄案的辩护律师陈有西也在微博上发声,就么宁当庭摘要宣读龚某某证言一事进行回应。

此前,一份署名为“么宁”的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封面照片曾在网络流传,该研究报告的题目为《刑事控辩关系的困境与突破——以“死磕律师”现象为切入和主要分析视角》。

12月26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消息, “么宁是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具体专业是刑法,已经出站了。”

据《检察日报》2009年报道,2000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么宁就一直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公诉部门工作。8年里,她办理过的职务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达上百件,无一错案。因办案成绩突出,她先后被重庆市检察院嘉奖两次、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6年,她获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并获得了最佳论辩奖。

2010年,么宁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称号。此外,她还荣获重庆市“百名榜样女性”、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重庆市检察系统“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模范”等荣誉。

2012年3月23日,么宁被免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先后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副院长等职。

2017年3月16日,重庆市检察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该院检察官么宁已经辞职。

2017年12月28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其中免去了么宁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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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稻草 2017-12-31 22:13
陈有西显然是假话连篇。同一个证人前后证词完全相反,到底相信哪一个证词?你说警察逼供,可以把事实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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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尽千山始居高

文丨陈有西

原重庆律协会长孙发荣刚才发给我么宁今天发的简述心路的文章《只须心如故》,希望我就相关事实作个回应证实。看了文章,短短数语,无限反思,无限惆怅,无限哀怨。



如么宁所言,六年多来,对她的社会舆论,确实是缺席审判。作为检察官,她无法回应社会对他的批评和质疑。现在换了一项工作,不在体制内了,在不泄露国家司法机密的情况下,她有机会做了这些有限度的回应。



作为李庄法庭上被曝光所谓嫖娼事件的辩护律师,当事者之一,特别是么宁谈到,龚某证言中说到的证言内容,律师手里也有,可以证实。等于是点名希望我们也给予回应。我觉得有义务进行一些简单的、实事求是的澄清。



一、么宁所指的龚某某,就是龚刚华,龚刚模的弟弟。他的证言中,确实有讲到他陪李庄洗桑拿等内容。么宁当庭摘要宣读,而后脱稿指控李庄在五星级酒店里住着五六千一天的房,免费享受性服务。才有了李庄的反诘,和我的最后辩论的五分钟回击。



二、龚刚华的证言,已经证实是公安局恐吓诱供的伪证。在西安《民主与法制》论坛会议期间,我们多位律师,已经找龚刚华进行的取证,有录音录像。证实他只陪李庄洗过脚,没有性服务。他亲口证明,是公安引诱、恐吓、威胁他诬陷李庄。



三、么宁当庭讲的是星级酒店里面,李庄住着五六千一天的酒店,享受着免费性服务。后来公安发表在《重庆晚报》的照片、向重庆律协会长孙发荣送达通报李庄嫖娼的函,却是一个街边的洗脚屋,很简陋。同么宁的指控完全不符。说明当时么宁的指控,是公安的错误喂料,骗了公诉机关。么没有核实,就轻信了,拿来当庭指控了。



四、当时网上流传着李庄披着浴巾,被押出桑拿中心的照片。网友三天后向我提供图片搜索比对线索,我经过比对,发现脑袋和身子是PS的。照片是北京扫黄的另外一个人的,同李庄无关。这张半祼扫黄照片,同么宁指控、重庆晚报街边足浴店照片、构成有机配合。网上产生的来源可想而知。我当天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揭露。如果没有这个澄清,李庄嫖娼凭着这张假照片,随同么宁的指控,将会在全国舆论中被座实。后果将非常严重。



五、李庄的罪名是帮助伪造证据罪,卖淫嫖娼不是刑事法庭指控和审理的内容和范围。起诉书也没有提到李有任何的行为不检。指控李庄嫖娼,完全是公诉人临场发挥,借机涂黑被告。当时李的妻子、儿子、兄弟、姐妹,都在法庭上,五百多人旁听。华龙网同步向全国直播报道,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我们不得不当庭反击。



六、么宁从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重庆“唱红打黑”两大人民卫士之一,迭落人生谷底,不得不离开她喜欢的检察岗位,同她自己求成心切,被全国优秀公诉人的光环绑架硬上弓,不顾良知和原则,甘当制造司法冤案的马前卒,才会出现这样令人遗憾的事件。我认为他不可能不知道,对李庄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特别是听了我同高子程对事实、证据、法理的详尽辩护,还是这样强词夺理地指控,这是有其他的原因的,不是她法律水平不到位。另一个公诉人贺贝贝,也是重庆市十佳优秀公诉人,她也是作的有罪指控。但是她的法庭定位,只是完成检察院指派的内容,并没有添油加醋,并没有过分的说话。这是一个明智的有良知的公诉人稳妥的做法。贺贝贝没有被评为人民卫士,没有成为薄熙来的红人,也没有成为全国舆论指责的对象。我相信么宁现在一定会有她自己的反思。



七、六年来,在全国一片声批评么宁的时候,我一直没有参与,避谈么宁,有时还为她辩护。我认为她主要的还是经验不足,上了王立军、郭维国等故意做假案的专案组的当,被当枪使。嫖娼的喂料,迎合了她的成功欲望,轻信妄言,前功尽弃。重庆唱红打黑,是薄主政重庆下的一步大棋。么宁只是不幸自觉自愿地成为了他的一个棋子。把李庄案的构陷错判,算在她头上是不公平的。她只是被推在前台的一个演员。过度让她个人承担责任,是不全面、不公允的。



八、凭心而论,么宁在我接触过的全国的公诉人当中,业务上还是属于非常优秀的层次,是个值得对庭的对手。我对她的印象并不差。全国不如他的公诉人多得是。重庆事件,是一场大戏。总有人登台,总有人谢幕。总有人唱青衣,总有人跑龙套。胜者莫狂,败者莫馁。么宁只是不幸成了那个现在需要提前谢幕的人。这也是冥冥中的一个循环。我觉得他欠李庄一个道歉。同时我觉得,全国的法律人,也不妨宽容一点。这样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仍然能把法学博士读出来,在万口嚣嚣的环境中,能够勇敢地站起来接受挑战,重塑形象,并到一个新的律师的行业里,希冀实现自已,东山再起,我们应当接受她,理解她,欢迎她。把她作为一个平常的法律人对待她。我期待她有真正的反思,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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