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作裁判时碰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非常友好,一个很好的裁判,休息时同他聊了一会,才知道在美国,离了婚的男人有多可怜。这些都是他讲的。
他去年刚从外州搬过来。他是近十年前离的婚,当时他还有工作,是教智力发育不全小孩。法院把小孩,房子和大部分的资产都判给了女方。他每月还必须付工资的一部分作赡养费,当时他有工作时就有点手头紧,所以就拚命作裁判以贴补开销,裁判大多时候是拿现金。后来州政府紧缩开支,他的工作没了。他那一种工作又不好找,就要求不付赡养费,但法院不同意,误认为他的裁判工作能拿很多钱,只给他减少了一些,但他还是根本付不出来那个数。
法院还是逼他付,他付不出,就不给他更新驾照,这下可好,他要生存,就得开车到处去作裁判,但没有驾照。有两次被交警扣下了,发现他即无驾照,还欠赡养费,就把他送进了监狱。监狱出来后,因有了记录,更找不到工作,也拿不到驾照,但他为了生存,还是得到处开车去作裁判。
我不知法院是怎么想的,拿走了他谋生的手段,又要他付赡养费,怎么可能。
这不,他听说我们这的裁判机会多,就迁移过来了。但德州也不给他驾照。他每次开车都十分小心,完全按照规则,就是怕被交警抓住。
哎,他现在全靠作裁判生活。我真不知他还能坚持多久,再过十年,他跑不动了怎么办?
可怜的离婚男人。
湾里的美眉们,你们怎么看的啊!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