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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五遍行心所

已有 1346 次阅读2023-5-19 02:00 |系统分类:个人日记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 槃證得。

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作意正起。尔时从彼乃得生。
虽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识必不得生。要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正复现起,所生眼识,方乃得生。

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此境实非有,境无故识无。


五遍行心所概念简析(作者廖乐根)

五遍行心所是指:作意、触、受、想、思。这是五种普遍发生作用的心理活动。任何心念的生起都伴随着这五种心理作用。唯识学认为,这五种心理活动具有四种“遍一切”的特性:遍一切性、遍一切地、遍一切时、遍一切识。也就是说,作意等五种心理活动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遍于三界九地;遍于过去、现在、未来;遍于八识心王。本文主要依据《成唯识论》对五遍行心所的概念和定义作一简要的分析。


 

1、作意

 

“作”有发作、发动、兴起等方面的意思,意就是心意、心识。因此,作意就是使心发动、让心识产生活动的一种重要的心理作用。


 《成唯识论》卷三云:“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从这个定义可以清楚的看出,作意有两个基本功能:“警心”和“引心”。“警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警心是从种子位上说的,就是说,作意在种子位上,便能让心警动,令心从种子状态变为现行状态,此即“种子作意”。第二,作意并不是警觉所有心的种子,而只能警觉“应起心种”,即众缘已具的心种。心种的生起是要有助缘的,如耳识生起时,作意就警觉耳识的心种子,而不会警动其它的心种。“引心”就是作意能将已经生起的心识引向与之对应的境界与目标,相对于“种子作意”,此即“现行作意”。


作意,是一种最普通的心理现象,大体相当于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注意”,以及日常生活中所谓的“留意”。作意是起心动念之始,是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源头,同时,也贯穿于认识活动的始终。没有作意,心念就不会产生;没有作意,就会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的现象。作意是心识生起的必要条件。

《瑜伽师地论》卷一以眼识为例说明了这一点:“虽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识必不得生。要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正复现起,所生眼识,方乃得生。”

 

2、

 

触,也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基本心理现象,大体相当于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感觉。触是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情绪与情感、认识和行为发生的重要条件。任何心念的产生都离不开触这个基本心理要素。


《成唯识论》卷三云:“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三和合位、皆有顺生心所功能;说名变异。触似彼起,故名分别。根变异力,引触起时,胜彼识境;故集论等、但说分别根之变异。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境。是触自性。既似顺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为业。”


所谓“三和”,是指根、境、识三者的和合。“根”即是指生理和心理的机能,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境”即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色、身、香、味、触、法六尘;“识”即是认识的主体心识。根、境、识三者必须“随顺”、相应而不冲突。如果仅有根与境,但心识不生,就不是随顺,或者眼根、声境、鼻识三者,就不是三和,因为彼此不相顺。只有根境识三者相顺、合和一体,才是“三和”。


当根、境、识三者和合时,就产生了分别和变异,触心所也就产生了。与此同时,触心所又促使心和心所与境界相接触,进一步加强根、境、识三者的和合,从而引发其它的心理活动。所以,触是“令心、心所触境为性”。也就是说,触心所能使一切心、心所法和合交涉,并共同触对同一境界。如果没有触,心与心所就各自离散,不能同缘一境。


“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是说受、想、思等各种心所都是依触心所而生起的,如果没有触,受等心所就无法产生活动。《起尽经》说:“受想行蕴,一切皆以触为缘故。”经中明确指出,不只是受心所,除了触自身之外的一切心所都要依触为缘才能生起。因此说触是“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是其它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

 

简单地说,受就是感受。受是触所引发的,触是受生起的直接原因,没有根、境、识三者和合而生起的触心所,也就没有受心所的产生。受与情感、情绪密切相关。可以说,受就是最基本的情感模式,是各种复杂情感与情绪产生的基础。受的种类很多,但最基本的是“三受”:即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的舍受。


《成唯识论》卷三云:“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


何谓“领纳”?就是领取并纳属于自己的境界。受能领纳什么境界呢?境界千差万别,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即顺适之境、违逆之境、非顺非违之境,当我们领纳这三种境界时,相应地会生起三种受,即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


受的业用是“起爱”,即引发爱欲,爱即是欲,所以,有时也说受是起欲为业。由于受能领纳顺、违、俱非等三境相从而生起三种不同的感受,进而也就产生了三种爱欲,即“合、离、非二欲”。欲即是希望、需求,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的。虽然说,受的业用是通于有漏与无漏的,在此处所说的受,是依无明、触所生受说的,是有漏的、杂染的受。

 

4、

 

想的基本含义是“取像”,大体相当于心理学中的与知觉与表象。


《成唯识论》卷三云:“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所谓“取像”,就是说我们在认识境界时,能缘之心对所缘之境,在心识上能浮现所缘对象的影像。也就是说,想心所能够摄取我们接触的各种境界,形成各种 “影像”,当同样的境界再次出现时,就能够加以识别和确认。“像”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之像,也包括纯粹属于内心的法尘影像。所以,经论中常说“六想身”。所谓“六想身”,也就是六触所生想,即是眼触所生想、耳触所生想、鼻触所生想、舌触所生想、身触所生想、意触所生想。


“施设种种名言为业”,想心所的作用不只是单纯的“取像”,同时,还有对影像进行思维、判断,这就涉及到概念和名言了。“施设”即是“安立”,“名言”,是指事物的名称和表达事物的言语。可以说,影像本身就是一中名言,是一种没有说出的名言。因此,想心所,不仅仅是表象和知觉,也与思维和概念有关,它其实贯穿了整个的认知过程。想心所,在人的认知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

 

 

思,造作之义。具有引起心、心所造作的精神作用。大体相当于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意志”。思心所具有推动心与其它心所造作善恶业的重要作用,为身语意三业之原动力。思是心理活动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是一种意志行为。


《成唯识论》卷三云:“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谓能取境正因等相,驱役自心,令造善等。”


思与业的关系密切。思的自性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与心相应,使心于种种善恶境,作出种种善恶的业用,这即是身、口、意三业中的意业。虽然思可以引发身、语二业,但思却是以意业为体。


根据思的心理活动过程中不同表现形式,可以将思分为三种:审虑思、决定思和动发胜思。审虑思是指在做某件事之前的审察思虑,审虑后,决定其意,称为决定思。决定之后,进一步发动身、语二业,称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和决定思都属于意业,动发胜思已由意业发展成身业和语业。前二者为思业,后者为思已业。唯识学认为,身、语、意三业都是以思为体,一切业都属于思的表现,一切行为的造作都离不开思的活动,业所形成的果报也决定于思的性质,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业即是思。



五遍行心所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遍行心所是一个整体,不能机械地分割,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它表示一个完整的心理过程必定要包括这五种心理作用。从五遍行心所,可以清楚地了解认识活动的基本过程。因此,在对五遍心所的概念作了具体分析之后,有必要对五遍行心所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一系统的分析比较。

 

1、作意与触


作意与触的生起次第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不同的论典中,两者的排列顺序也是不一致的。究竟孰先孰后,还是要从各自的定义来说明。作意能“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作意首先能激发、唤起心识,使其从种子状态变成现行状态,进一步引导心识到所缘的对象上。而触则是“令心、心所触境为性”,触能使心识接触境界。但心识触境的前提必须要有作意的“警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作意应该先于触。因为,作意是使心识从种子状态生起现行,而触的作用是使现行识触对境界。没有作意的活动,心识就只能处于潜伏的种子状态,包括触在内的一切心理活动就无从产生了。


2、触与受、想、思


触是“受想思等所依为业”,也就是说受、想、思等所有的心理活动都是因触心所而生起的,六触能生六受、六想、六思。触是一切心理活动产生基础,是认识的开始。印顺法师在《佛法概论》中写道:“受、想、思与识触俱生。经中曾说到受等依触缘触而生,因为不是识的触境而成为认识,一切感情、构想、意志作用,都无法表达出来。识为有情对境所起的认识,认识到的境界,必与自己相关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认识必有摄取境像而成为表象作用,或进而有推想、想像;认识外境,必引起对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论为五识的感性知识,意识的理性知识,都必会引起受、想、思来。”


但相对而言,触与受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触是受生起的最亲近、最直接的原因。《成唯识论》卷三云:“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引发胜故。”在十二因缘中,有“触缘受”,更直接地说明了触是受生起的直接原因。

 

3、受与想

 

受是领纳的意思,当我们面对顺境与逆境等各种境界,内心自然会生起相应的快乐、痛苦等各种感受。想的基本含义是取像,也就是当我们接触各种境界时,都会在内心形成种种影像,并进而安立名言、概念。因此,受属于情感范畴,想属于认知范畴。不过,从广义上说,受也是一种认识,是感性认识,想是理性认识。此外,受与想都是由触所生的。只是,触是受生起的近因。一般来说,受应先于想,当我们接触外境时,首先生起的是与境界相应的感受或情感。接下来才是“想”,也就是对受进行觉察、辨别、判断等。受比较粗显,容易感知。但是,受与想是可以相互影响的。

 

4、想与思

 

通常我们都将思、想两个词连带起来说的,可是,在唯识学里面,想与思是有严格的界限的,是两个不同作用的心所。想的基本含义是取像,思的基本含义是造作。头脑中浮现的各种影像、种种的构画,并进行思维推度的认识过程,是“想”;而为了发出行动而进行的周密的审虑思考,下决定、乃至最后发出身与语的行动,这样的过程才是“思”。


虽然,想与思都含有思维、分析的成分,但想主要与认知相关,而思主要与意志行为相连。从心理学上可以说,想属于认知范畴,思属于意志范畴,想与思分别代表了心理活动中的两个不同的层面,即认知过程与意志过程。从认识的过程来说,想应该在思之前,只有在想的认知基础上,才能有意志行为的产生。

 

5、作意与思

 

由作意的定义可知,作意是令心从种子状态唤起、发动,并指向相应的目标。但这种作意的力量是一种盲目的冲动,是自己无法控制的。思则不然,虽然思有力量推动心与心所造作善恶等业,但思的推动力却是有目的、有计划,是可以依人的意志力而控制和调节的。《转识论》云:“作意如马行,思惟如骑者。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骑者故,令其离非就是。思惟亦尔,能令作意离漫行也。”这里的“思惟”其实就是五遍行心所中的思心所。

 

6、五遍行心所关系略说


    从作意到思,是认识活动的基本过程,也反映了认识活动的基本规律,那就是从知到行、从感性到理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佛教的认识论对于知行的具体内容,两者的相互关系,以及由此所表现出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都有着精辟而系统的阐述,这主要表现在他所建立的作意、触、受、想、思五种遍行心所之上。”

虽然作意、触、受、想、思等都是遍行心所,但从认识的过程来看,作意与触是心理活动中两个更为基本的心理要素。因为,作意是令心发动,是心识产生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作意心所的作用,心识根本就不会产生活动。触是受、想、思等心理活动的基础,触为各种复杂心理活动提供基本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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