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想就刘牧野不公平竞争与诽谤案在网上评论,现在公众产生了一些疑问,出于普法的目的,我稍微就在 ALAMEDA 法院发生的事情说明一下。杨文彬在网上要求我起诉他,他好留名美国法律史之后,我不理睬,杨反而疯狂在各网站攻击,我于是启动法律程序,在 ALAMEDA 起诉本来以为杨文彬会根据其诺言接下传票,来加州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文明解决争议,结果他一边叫骂、一边躲。于是,我向方舟子发出请求,要他提供杨文彬在新语丝网站使用的EMAIL邮箱。从方舟子处拿到信息后,我用电子邮件将传票发给杨文彬,并引用联邦法院认可电子传票的案例警告杨文彬:如果不应诉,将要求缺席审判。杨文彬惊恐之下向法院递交了反对书,在反对书中,杨文彬称他经济困难、英语不好,来加州不方便等等。但后来主审法官不认可 邮件传票,杨文彬也得到启发,逃避传票,送递员去杨文彬家不下 15次,这个猫捉老鼠的游戏还在继续。参见:http://www.zzwave.com/zzw/upload/up/2/24cf82a.jpg
期间,我向夜夜城提出要求保留证据,刘牧野突然冒了出来请了个钟律师,专门对付我这个“非律”。此前我都不知道有刘牧野这号人物。接下来的发展,大家都知道的,刘牧野不断对我诽谤攻击。我湘军最后不得不出手了。后来一查,发现这里面还有黑幕。早在珍珠湾成立之初,刘牧野或者其伙伴就来珍珠湾搞事。我修改了状纸,加入刘牧野与夜夜城与数名豇豆为被告。
刘牧野好像找了个什么 POHL律师,递交了一份 ANTI-SLAPP动议。我粗略看了一下,写了个反对书。而且,刘牧野的东西明显完全不成立。最后法官裁决刘牧野的动议不合规矩,而且没有任何支持证据。简单加以驳回。法官判决如下:
但法官同时认为,我修改的状纸涉及原起诉书递交之后发生的事件。这一种补充需要法院批准。后来,我查阅相关法律,发现对这种增加起诉后事件的动议法院可能不批,还不如直接启动新的案件妥当。所以不存在方舟子说的什么一个案子重复诉讼。当然了,在后来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五色版与案件的关联等更多真相。案件就不再是一件单纯的诽谤案了。
下面是我反对刘牧野 ANTI-SLAPP动议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