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让你潇洒走一回!
宜修
也不知道哪个该挨千刀的发明了这种高跟鞋,招得一帮傻丫头们大把地拿着自个儿和爹妈的血汗银子换来这既丑陋又害人的鞋来花钱买罪受?!
俺家就摊上这么个傻丫头。高中一毕业,就鼓捣来这么一双高跟鞋来自虐。
今天上午跟傻丫头一块儿出门,为娘进城办事儿,傻丫头跟同学约好了进城去“同性恋大游行”凑热闹儿(你说人家同性恋游行,关你屁事儿啊?!)。一出门儿,为娘见着她这双鞋,刚恢复了笑模样儿一个星期的弥勒佛脸立刻又变成了“戊戌变法”后的“老佛爷”脸。看见傻丫头走下家门口台阶,经过草坪时还趔趄了一把,为娘的气更不打一处来了:
“你这到底是干什么去啊?”
“参加游行啊。”
“游行有穿这鞋的吗?又不是赶庙会踩高跷!”
“没人规定游行必须穿什么鞋。”
“人家没规定,你就没点儿common sense(常识)吗?”
“常识是不能穿钉子跟的高跟鞋走远路。这双鞋不是钉子跟。”
“你怎么一点儿安全意识都没有?这么热闹的场合,你怎么就知道不会像波士顿马拉松那样儿,被恐怖分子盯上呢?”
“你活的累不累啊?整天担心恐怖分子.....你就不能乐观点儿?”
“我倒想乐观呢!看你这行头,我乐观得起来吗?还没出家门儿呢,就扭了一下儿脚吧?”
“那是因为我看你在等着我,想从草坪上抄近路。游行是在大马路上,又不是在草坪上走......”
知道这青春期的teenagers都是Stupid Gene在作祟、“不听老人言”的浑球儿,为娘也懒得再跟她废话,省得惹一肚子闲气。索性随她去,让她受一天罪也好!
通勤时,为娘拍下了这张照片:“哎,这张照片儿你可留好了。三十年后,你女儿犯浑的时候儿,你拿出来对比一下儿!”
“嗯,谢谢你!我知道你年轻时留的照片儿不多,嫉妒我......原谅你了!游行完了,我和同学一块儿吃晚饭,不回家吃饭了。”
“还成我嫉妒你了?好,就让你今天潇洒走一回吧!”
到了曼哈坦,娘儿俩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互相翻着白眼儿地分了手。傻丫头心里怎样儿想,为娘实在懒得去琢磨。事到如今,为娘倒巴不得傻丫头去游行,让她“潇洒走一回”呢!
下午,俺一到家,赫然看见上午傻丫头穿出去的那双傻冒儿鞋放在门口儿......这可还没到晚饭的时分呢!再上楼推开她的房门,小丫头正把脚垫在被垛上看书呢!
为娘一言未发,窃笑着关上门退了出来。评乎哉?不评也!可惜天色太晚了,不然,该轮到为娘上大街扭着秧歌潇洒走一回了!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夜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