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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 珍珠湾全球网 ... http://ydx.zzwave.com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岳东晓 -- 珍珠湾全球网

日志

剖析所谓朱令案真相---真凶转移视线的可能

热度 8已有 10326 次阅读2013-5-10 06:11 |系统分类:时事| ,

刚看到那篇所谓《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 》。考虑任何事实陈述的第一步是看其是否满足证据的标准。这是一篇没有署名,没有给出任何证人,无法验证的东西,可信度为0。而且其中所谓真相大部分是暗示性语言,而不是客观事实的陈述。

这样的东西虽然无法证明其内容为真,但通过分析其内容的不可能性,也许可以证伪。我仔细看了其中关于宿舍失窃的部分,该匿名报告的作者露出了马脚。

这篇匿名报告中声称:朱令宿舍发生失窃,据此匿名者称,警察报告被盗物品为:“(1)隐形眼镜小盒(2)口红(3)洗发液(4)浴液”。

警察要结论这些物品是被窃,至少必须有经过下列判断过程:(1)警察预先确定朱令有这些物品;(2)警察确认这些物品在朱令住院前仍然存在(而不是早就消失了);(3)警察能够区分朱令的洗发液、浴液与其他同学买的洗发液、浴液;(4)警察确定朱令的口红、洗发液、浴液等日用品不是被其他人使用完毕或者被同学借用;(5)警察确定这些物品不是被丢弃;等等。即使经过这些判断,也仍然很难结论这些物品是被人蓄意偷窃,只能说是东西不见了。

让我随便挑一个步骤来分析一下: 警察确定朱令有这些物品。当时朱令已经昏迷不醒,不可能告诉警察自己有一瓶某某浴液,警察叔叔你们一定要搜出来;这瓶浴液如果存在应该是朱令自己买的,她父母不大可能知道。那么警察又如何知道朱令有什么浴液,还剩多少?其余几点,大家可以类推。

因此,所谓警察报告朱令的浴液被窃基本可以认为是捏造。

另外,如果真如匿名文件中所言,窃贼在报案之后独独偷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那么这个举动显然是在刻意传递一个信息:朱令的这些洗漱用品中可能存在可疑物质。如果这些物品中真的有毒而凶手企图消除证据,凶手的做法应该是早早将其简单地扔掉,或者干脆多偷些东西加以掩饰,而不是自己玩此地无银三百两。

根据朱令同宿舍同学的证词如下:
  “太阳正暖”--- 【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
  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


说这个话的人是朱令的同宿舍同学,其身份可以通过朱令同班的团支书薛刚验证。她根本没有提到有任何失窃的事情,警察甚至都不知道朱令有那些东西,要靠同学指出。

由此可见,匿名作者的所谓朱令宿舍被盗的说法基本不可信。

那么,有谁有动机要虚构事实,将我们的目光引到特定的怀疑对象呢?参见: 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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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5 个评论)

回复 ww_719 2013-5-10 06:50
估计中国的基层警察没你那么专业吧,也一定没有理科思维,他们估计也没上过大学呢...嘻嘻~~所以别要求警察那么高...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6:55
ww_719: 估计中国的基层警察没你那么专业吧,也一定没有理科思维,他们估计也没上过大学呢...嘻嘻~~所以别要求警察那么高... ...
北京警察跑到老人那瞎说你女儿的乳液被盗?
回复 ww_719 2013-5-10 07:01
岳东晓: 北京警察跑到老人那瞎说你女儿的乳液被盗?
你是否接触过基层警察?我意思是说你质疑的许多东西估计他们当时第一次到现场连想都不会想的.说什么话不知道,但有谱没谱的都可能说.哈哈..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02
ww_719: 你是否接触过基层警察?我意思是说你质疑的许多东西估计他们当时第一次到现场连想都不会想的.说什么话不知道,但有谱没谱的都可能说.哈哈.. ...
再仔细读读我写的是什么意思。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3-5-10 07:05
   未必别有用心,或许只是表现自己厉害,吸引读者吧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14
你可以有你的推论。最好你能让警方支持你的推论~再者,你就那样相信太阳正暖的证词?为什么呀?她没有提失窃,不等于没有失窃。这个还是要警方确认才行。

总之,从现有的公布的资料来看,需要被警方确认,才能做下一步推论。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18
雨柔: 你可以有你的推论。最好你能让警方支持你的推论~再者,你就那样相信太阳正暖的证词?为什么呀?她没有提失窃,不等于没有失窃。这个还是要警方确认才行。

总之 ...
你没看懂我的分析是在分析什么。

注意:我对匿名作者为捏造的结论在引用这段之前。匿名作者的马脚的完全是自我暴露。

薛刚证实“太阳正暖”是真实同学,这种真人对真事进行作证的证词当然比匿名的说辞要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我的文中,这段证词只是一个佐证。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31
岳东晓: 你没看懂我的分析是在分析什么。

注意:我对匿名作者为捏造的结论在引用这段之前。匿名作者的马脚的完全是自我暴露。

薛刚证实“太阳正暖”是真实同学,这种真 ...
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呀。因为我们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让警察证实,不就可以了吗?在没有被警方否认之前,我选择相信该报告所说的。

退一万步,你的说法并非牢不可破。

1。这些是日用品,她近视当然要用隐形眼镜的盒子,女孩要洗发,冲凉,哈~她没有这些倒是奇怪了。我想警察也有可能在找这些物品,结果发现没有了。

2-5,警察都可以寻问同学得知。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34
雨柔: 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呀。因为我们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让警察证实,不就可以了吗?在没有被警方否认之前,我选择相信该报告所说的。

退一万步,你的说法并非牢 ...
这篇东西的内容当然无法证实为真实,因此可信度为0,不能用于推断谁是凶手。但可以通过分析其内容的不可能性证明其内容为假。

可能有乳液,没有找到,就等于乳液被窃??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36
实名实姓的可信度,一般来说是会高,但还要就事论事。假设你你的标准是对的,请问,贝的证词,你认为可信度为百分之几?

没有署名,一般来说是会低,但不能必然得出可信度为零的结果,对吧?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38
雨柔: 实名实姓的可信度,一般来说是会高,但还要就事论事。假设你你的标准是对的,请问,贝的证词,你认为可信度为百分之几?

没有署名,一般来说是会低,但不能必然 ...
可信度为0,是说其完全不能作为证据。能否作为证据是一个threshold。否则根本不予考虑。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38
岳东晓: 这篇东西的内容当然无法证实为真实,因此可信度为0,不能用于推断谁是凶手。但可以通过分析其内容的不可能性证明其内容为假。

可能有乳液,没有找到,就等于乳 ...
为什么当然无法证实为真实??答案就在警方那里。

可能有乳液,没有找到,就等于乳液被窃??
警察可以寻问室友呀。例如最后什么时候看到洗发水之类的。

总之,我觉得现在的讨论是没多少意义的,除非警方公布他们所发现滴~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42
岳东晓: 可信度为0,是说其完全不能作为证据。能否作为证据是一个threshold。否则根本不予考虑。
你说能作为证据的标准是什么?例如朱令物品失窍,你说不能作为证据的原因是什么呢?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44
雨柔: 为什么当然无法证实为真实??答案就在警方那里。

可能有乳液,没有找到,就等于乳液被窃??
警察可以寻问室友呀。例如最后什么时候看到洗发水之类的。

总之 ...
这篇匿名文章里内容根本无从验证,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没有作者名,没有证人名...完全不满足证据的条件。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49
雨柔: 你说能作为证据的标准是什么?例如朱令物品失窍,你说不能作为证据的原因是什么呢?
就口头叙述而言,证据必须是亲历者自己的描述。否则叫做道听途说,根本是不予采信的。
回复 雨柔 2013-5-10 07:49
岳东晓: 这篇匿名文章里内容根本无从验证,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没有作者名,没有证人名...完全不满足证据的条件。
这个目前当然不能作为上法庭的证据,但我认为可信度不一定为零。所以我说,需要警方的证实,若被他们证实了,则凶手可以锁定在室友三人。所以我说警方知道更多的真相。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7:53
雨柔: 这个目前当然不能作为上法庭的证据,但我认为可信度不一定为零。所以我说,需要警方的证实,若被他们证实了,则凶手可以锁定在室友三人。所以我说警方知道更多的 ...
逻辑?

首先,我已经证明了,所谓警察说乳液被盗之说,基本属于捏造,真实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其次,即使乳液等被盗,又怎么能锁定是室友?

你之所以认为能锁定室友,是因为你接受了心理暗示,确定相关物品就是毒源。

但即使相关物品是毒源、而且被盗,也无法得出室友是凶手的结论。贝志诚在案发后去过清华,找孙维翻译文件,而且得知51期间她们会出去休假。这是一个贝自己承认的事实。
回复 雨柔 2013-5-10 08:07
岳东晓: 逻辑?

首先,我已经证明了,所谓警察说乳液被盗之说,基本属于捏造,真实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其次,即使乳液等被盗,又怎么能锁定是室友?

你之所以认为能 ...
我也反驳你的质疑了呀。你提出的疑问,警方都有可能问过室友之后,才向朱令家人发话滴。不过你说这不可信,那我也没有办法,因为现在我们缺乏警方的确认。所以,这个是否被盗不讨论了,暂时没有结果。

假设是被盗,锁定室友的理由我也说过了:
1。熟悉朱令的物品。
2。能轻易,多次接触到她的物品。
3。知晓她的行踪。

你看这三点加起来,谁的嫌疑大?我不是在心理暗示你,只是在做一个合理的推论。当然,我也不排除凶手事先想好了所有过程,故意做出这样的一个案发过程,但目前我不往戏剧性这方面去想。
回复 ww_719 2013-5-10 08:27
岳东晓: 再仔细读读我写的是什么意思。
我都不仔细看,因为我们都是基于二手的网络文章来分析,毫无意义,如果我们有警察的一手资料,那还可以说说,哈哈..
回复 岳东晓 2013-5-10 08:34
雨柔: 我也反驳你的质疑了呀。你提出的疑问,警方都有可能问过室友之后,才向朱令家人发话滴。不过你说这不可信,那我也没有办法,因为现在我们缺乏警方的确认。所以, ...
你连(1)都无法越过,证明警察确定朱令有那4件物品。其余的根本免谈。而且即使证明了所有5点,也仍然无法确认是被窃,只能说是不见了。所以,警察根本不可能做出乳液等被窃的结论。因此,这篇匿名文章中相关事实为捏造。

至于你所说的三点,完全是基于被心理暗示之后产生的成见,匿名文章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朱令是多次接触有毒物品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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